备课资料
《窦娥冤》——悲剧性
窦娥是一个善良女子——具有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对悲剧人物所要求的那种善良性格。她有封建社会下层少女可能遭遇的命运:做童养媳。我们一开始就看见她和父亲生别——也就是永别。父亲哭道:“儿呵,我这一去了呵,几时再得相见也?”直逼第四出。我们在对话中,还知道这个用来抵债的小女孩三岁就死了母亲。剧作者不给这不懂事的七岁小女孩语言,她不开口,更收可哀的效果。只在父亲辞出时,她才哭闹,也就够了。这里不需要成年演员扮演,那样一来,意味就不真纯了。
这是基础。情形已经够惨了。紧跟着是十年后,我们再见她时,不是新婚后的少妇,而是开始由成年演员扮演的年轻寡妇。原来她已经和丈夫死离了,——死离太惨,不宜明写。而且不足以成为悲剧。剧作者也不写那悠长的十年的童养媳生活。不重要吗?形式有限制,他放弃可能在生活上比较幸福的十年。她和未婚夫很可能就有青梅竹马的感情。蔡婆婆也不算坏人。这说明她为丈夫守节,不一定完全由于封建观点,还可能由于有较深的感情。这样一想,你会帮自己在一开始就建立一种真纯的悲剧感情:这女孩子实在命运多舛。
更大的打击还在后头。这些苦难经历,由于女主人公只是消极承受,不能形成震撼人心的悲剧作用。但是有过这一连串的苦难经历,我们明白,她的性格将是一个经得起考验的性格。我们将发现她对命运之神永不低头。她可能迷信,还可能头脑封建:这是封建社会一般的妇女的精神生活。她的性格中真正属于她自己的那一部分,却是刚直。她认为对的时候,一定说到做到。她劝说婆婆。她大骂张驴儿。她说话不会拐弯儿,做事不会拐弯儿。她是那种坚强的性格。这是性格的一面。剧作者鞭辟入里,写她的烈性,又写她的孝心。她怕婆婆受刑,招成死罪;怕婆婆看见她赴法场就刑,哀求刽子手绕道后街。直到做了鬼,她还一再要父亲照管孤苦无依的婆婆。
忠厚还表现在她不知道怎样对付那一对地痞父子。我们可以想象这一对老实的婆媳的尴尬处境。悲剧为她们结束了这种可耻的生活。张驴儿的父亲错吃羊肚汤,毒发身死。嫁张驴儿?还是上公堂?她相信自己清白。她对统治机构存着幻想。她以为封建社会和它的统治机构是上天为她这种苦命人设立并服务的。
说明剧作者的反抗思想的,就是这里并不出现什么传奇。他把一个信任官府的善良少妇如实写成官府把她活活儿屈死。不信任统治机构的反叛者,被统治机构处死,有动人心处,但决不如信任者被处死的控诉力量那样“感天动地”。
从三大誓愿起,关汉卿采用浪漫主义手法。它的可能性包含在他赋予少妇的斗争到底的灵魂中。没有人为她昭雪,她为自己昭雪。她为自己昭雪,岂不加强人间暗无天日的暗示?
最后父亲以廉访使的身份为女儿昭雪,岂不加强人间暗无天日的暗示?
换一个清官为窦娥雪冤又怎么样?可以。但是悲剧意味淡薄了。十三年前说“几时再得相见也”的父亲,富贵荣华及身,多年寻访女儿不见,而今只有梦中相会,她不仅是死鬼,而且还是屈死鬼。他迈进统治机构,发现它屈杀了他的独养女,怎么能不失声痛哭:“白头亲苦痛哀哉,屈杀了青春幼女孩儿也!”他雪冤,然而他救不活他屈死的女儿的性命。观众面对着伤心的老人,又流下了眼泪。
《窦娥冤》的悲剧性,单纯有力,像钉子一样,越敲越深,又像阶梯一样,越升越高。
维护社会的公正性
——读关汉卿的《窦娥冤》
我国著名戏剧家关汉卿的《窦娥冤》,写的是一个弱小无助的寡妇在流氓恶棍的坑害下,被诬为“药死公公”而斩首示众的故事,它反映了昏官的贪赃枉法和当时社会的不公正性,至今读来对人们仍有着很大的教育意义。
元代穷苦书生窦天章要进京赶考,因欠下蔡婆的高利贷,被迫将7岁的小女窦娥抵给蔡家做童养媳。窦娥在蔡家长大成人,成婚两年后就成了寡妇,窦娥认了这不幸的命运,愿意恪守封建道德,与婆婆相依为命,度过自己寡居的一生。然而,在那样的社会里,连这一低下的要求也不能得到满足,流氓张驴儿父子俩要霸占她婆媳俩为妻,窦娥遵守妇德,坚决不从。张驴儿想用毒药毒死婆婆,留下她一人好下手。不料毒药被张驴儿的父亲误食而死,接着张驴儿嫁祸窦娥,并告到官府。官府接到此案,理应详加审理,然而他们贪赃枉法,草菅人命,毒打窦娥。窦娥怕连累婆婆,违心成招,被判成死罪。窦娥痛斥官府,指天发誓,最终被无辜杀害。“这都是官吏每无心正法,使百姓有口难言。”临刑前窦娥呼天抢地,发出了“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的呼喊。
这桩案子实际上并不复杂,是很容易查清楚的。官府只要稍有一点维护社会公正的责任感,对弱者表示一点同情,稍微用脑子想一想事情的原委,并作一点简单的调查,真相就会大白于天下。然而这些贪官污吏不顾人民的死活,简单从事,偏听偏信,屈打成招,致使窦娥冤屈而死。我们说,一个社会由于人们的身份、地位、遭遇等方面的不同,人和人之间实际上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所以社会上总是存在着一个相对的“弱势群体”,像窦娥和她的婆婆那样的人。当这些弱势群体在他们遇到困难与遭到不幸时,需要的是社会的更多帮助和关爱,需要维护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与要求。而这种维护就依赖于国家法律的健全和执法者的公正无私。窦娥所处的社会虽然也有所谓的“王法”,当然那是很不健全的,特别是那些执法者,他们横行霸道,贪赃枉法,不但无法来保护那些弱小者、善良者,制约那些强横者,惩罚那些邪恶者,而且欺辱、鱼肉人民,这就是造成窦娥冤屈的主要原因,造成社会“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的不公正、不合理性。
那么社会发展到了今天,我们应该从中得到怎样的启示呢,我们说要维护社会的公正性,首先社会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与要求。而要做到这一点,一是要健全整个社会的法律体系,二是要求执法者的公正无私。试想,一个社会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无法可依,社会就会造成一片混乱。然而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因为“法立于上而成于下”,要维护社会的公正性,还要求执法者有一定的素质,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如果不这样,整个社会就会清浊不辨、是非颠倒、善恶错位、真假难分,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弱势群体,就会担惊受怕、谨小慎微,他们就会生活得委琐、卑贱。目前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建设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这就要求我们要继续完善法律,并依法治国,公正执法。这样使我们整个社会人人有安全感,有尊严,人民就会齐心协力奔小康。不然,像窦娥以及她的婆婆这样的“弱势群体”今天可以不遇见“张驴儿”,明天可能遇到“赵驴儿”和“李驴儿”,她们的结果又是可想而知的。
传统戏曲文学塑造人物的四个特点
戏曲与其他一些样式的戏剧一样,都以塑造性格鲜明、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为首要任务。这表现在四个方面。
1.戏曲文学要求在刻画人物时,通过对周围客观景物的描述,来抒发剧中的感情,即所谓传情。同时戏曲文学对戏剧情境的把握,往往同对剧中人思想感情的揭示紧紧结合在一起。戏曲还通过对抒情的个性追求,进一步解决了抒情性与戏剧性的矛盾。
2.戏曲文学在塑造人物上的第二个特点是“传神”。传统戏曲与写实戏剧(如话剧)在塑造人物时都要追求神似,但是两者在对神、形关系的处理上存在很大的区别:写实戏剧不仅要掌握戏剧人物的独特心理状态和思想感情的表达方式,还要掌握他的独特的声容笑貌和穿着风度,甚至他的独特生活习惯和职业习惯。这种形似讲究逼真,它是摹写真实,以形传神,形神并重。传统戏曲以神似作为先决条件,从思想感情方面着手,多侧面、多层次地揭示戏剧人物的精神面貌,并从戏剧人物的品格、气节、襟怀、气质、意志、气度等方面着眼,展开人物的行动,刻画人物的性格,追求神似,神形兼备。
3.戏曲往往以第三者的全知视角叙述、描写和抒情,形成剖析式的叙述模式,表现在戏曲剧本里是那大量的叙述性的独唱、独白、旁白、自报家门、上场引子、下场诗等。这与写实戏剧是有很大的不同的。戏曲作家不像写实戏剧作家那样,精心设置某种戏剧情境,让剧中人能够合情合理地自报家门。戏曲作家是通过最直接的方式,让读者知道这是谁,他又是一个怎样的人。戏曲剧中人的自我剖析与话剧的内心独白有相同的一面,都是剧中人在特定情境中产生的特定心理表白,都是剧作家设身处地的一种体验;但与话剧的内心独白又有不同的一面,它们不是剧中人出声的潜台词,不是剧中人心理活动的艺术体现,而是剧中人面向读者和观众所作的自我心理剖析。
4.戏曲文学在塑造人物上往往利用行当的作用。戏曲行当是一种人物类型,是一种刻画人物的程式体系和技术体系。不同的行当——生、旦、净、丑,各有自己的一套唱、念、打、扮的程式,这种刻画人物的特殊方法把程式与生活联结起来,使得不同行当的演员能够运用各自的程式和技术体系突出和强化人物的性格。
(据《戏曲名著汇粹·前言》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