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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通知(一)
作者: 发表于2011-09-13 10:59:17 】 浏览:8290次 评论:0

 开封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转发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汴教文〔2011〕184号

开封市教育局等八部门
转发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语委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开封军分区、团市委、市属各中小学、市直等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省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厅、广播电影电视局、公务员局、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军区政治部、共青团省委《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办(〔2011〕575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可参照“开封市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附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扎扎实实地搞好今年的推普周活动。将第14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电子版)分别于9月20日前报送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李  楠      联系电话:3886559
  邮  箱:kfjjke@163.com
 中共开封市委宣传部
 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开封市教育局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开封市公务员局
 开封军分区政治部
 共青团开封市委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开封市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附件1:

教语办〔2011〕575号


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语委、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广电局(文广新局)、公务员局、军分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教育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为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三、相关要求
  除按文件要求和我省活动方案认真落实外,请各地、高校、直属学校于9月30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电子版)发至省语委办邮箱。
  联系人:李伟民???????????
  联系电话:0371—69691758?? 13838006503
  邮  箱:yuweiban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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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语用〔2011〕3号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4届全国推广
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语委、团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事局、文化局、广电局、语委,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

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推普周活动开展13年来,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促进全社会增强语言规范意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2011年9月11—17日是第14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各项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作用,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为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一种基本能力。良好的口语、书面语表达水平和语言综合能力是人综合素质的重要构成因素,对个人成长、成才和成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提升全体国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
  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人口大国,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仅是方便沟通、促进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需要,而且事关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认同和传承,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维护国家主权与尊严、体现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举措。通过中华经典诵读等有效形式,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语言文字工作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1.突出宣传主题,带动活动开展。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开局之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也即将发布实施。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要围绕继承革命传统、诵读红色经典、讴歌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宣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开展。学校可以结合语文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以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深入开展为载体,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其他行业和单位可根据推普周宣传主题,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红色经典诵读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结合常规工作,加强宣传效果。要继续推动和依托学校、特别是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认真策划、部署,注重推普周宣传活动与语言文字日常宣传、常规工作的衔接与融合,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结合提升队伍素质、服务水平和行业、企业文化建设,自主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语言培训、实践活动,使广大在校学生和在职(岗)员工通过活动树立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并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3.城市农村并进,形成良性互动。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重心要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转移,同时注重面向全社会加强对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完整、准确宣传。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做好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规范汉字书写和中华经典诵、写、讲相关活动,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

Tags: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 通知 责任编辑:刘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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