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
1、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厕所、走廊等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或安装节能型照明设施,减少照明设备。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等电器的使用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离开时间较长或下班、放学时要及时关闭电源。
3、教师和学生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电饭煲、电磁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灯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设施也应该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规定
(一)、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的用电
1、管理责任
(1)公共场所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包干区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办公场所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室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办公室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车库灯的管理,传达室门卫为第一责任人。
(4)宿舍楼走廊和寝室的管理,早班职工为第一责任人。
2、管理要求
(1)照明电器做到人走灯关,夏天应关掉相应的电扇。
(2)饮水机电源由各室主任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重新启用,则谁用谁关掉,违反者做相应处罚。
(3)各办公室禁止用电取暖(制冷),有特殊批准的,管理办法按上述要求执行。
(二)、教室和寝室用电
1、各教室用电实行总务处领导下的“分时间段”用电制度,根据季节和时间的变化,由总务处作出统一规定。
2、教室和寝室内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电脑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放学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3、严禁学生私自拆装室内的电器开关,严禁寝室内私拆乱接。
4、寝室内的电器要有专人专管、定时开关。
5、全体师生要认真执行总务处下达的用电规定
三、保障措施
1、各教室的照明用电瓦数,按学校规定,各班不能随便增加。
2、教室内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电脑等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晚、夜自习后,应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
3、晚、夜自习时,应按自习人数的多少开启日光灯,如确实有特殊情况,由值周值日老师根据需要决定。
4、严禁学生私自拆装室内的电器开关,严禁寝室内私拉乱接。
5、全体师生要认真执行总务处下达的“时间段用电规定”,但碰到特殊情况时,教室内是否用电,由上课教师根据需要决定。
四、检查考核
全校教师、职工、学生对学校的用电管理制度,有权向总务处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协助学校用好电,管好电。
本制度解释权为主管后勤校长,总务处、政教处牵头负责检查和考核,政教处负责落实周日、值周老师对班级的检查和考核,总务处负责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