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8年10月21日通过了《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此次《中国工会章程》共修改了28处,增加2条,删除1条,总条数由原来的42条变为43条。具体修改内容涉及“总则”、“第一章会员”部分、“第五章基层组织”部分、“第六章工会干部”部分、“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财产”部分,进一步完善了组织制度等有关内容。修正后的中国工会章程如下: 总则
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8年10月21日通过了《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此次《中国工会章程》共修改了28处,增加2条,删除1条,总条数由原来的42条变为43条。具体修改内容涉及“总则”、“第一章会员”部分、“第五章基层组织”部分、“第六章工会干部”部分、“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财产”部分,进一步完善了组织制度等有关内容。修正后的中国工会章程如下:
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