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班成员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热爱祖国、爱旗护旗、学习并遵守《国旗法》。
3.热爱学校,积极关注和支持学校建设发展。
4.热爱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各科成绩良好。
5.严格遵守国旗班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教育秩序,争做优秀附中学子。
6.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礼仪待人。日常行为,规范得体,与国旗班成员身份相衬,在同学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7.积极参加训练,训练刻苦认真,努力追求完美。
8.升旗仪式严肃认真,庄严肃穆,升旗过程规范,升旗动作娴熟。
9.自觉维护国旗班形象,积极为国旗班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10.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展示国旗班成员风采。
1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1.80m,女生身高1.65—1.75m。
第八条 每届国旗班原则上任期一年。工作突出,本人自愿者可继续留任一年,留任比例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国旗班队员产生办法:
1.在全校同学中进行公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者均可到校团委报名。
2.各班分团支部向校团委推荐。
3.团委结合军训期间同学队列训练情况选出成绩优秀者参加。
4.所有参加国旗班的同学,均应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分团委同意方可参加选拔。
5.由校团委根据队员条件规定审核批准组成国旗班。
以下是国旗班升旗部分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