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葛燕云和王东凯老师在初一年级办公室进行了集体备课。本次备课主要讨论本周上课要解决的重点、难点、易混点问题。经过集体协商,决定重点讲解:
1.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危害
(1)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不良心理和行为开始的。
(2)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对青少年的危害很大
(3)具有不良行为若不及时纠正,可能发展成为违法犯罪
(4)严重不良行为如不矫正,极易滑向犯罪的泥潭。
(5)因此,我们要自觉遵纪守法,避免沾染不忍受习气,防患于未然。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3.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及内容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