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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通知(二)
作者: 发表于2011-09-13 10:59:17 】 浏览:8293次 评论:0
命传统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
  4.部门行业协同,注重形式创新。各地要加强对推普周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应充分利用好推普周这个已形成品牌效应的宣传平台,发挥推普周宣传的整合引领作用。各地方和各行业系统应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政策把握和宣传实效,内容要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更加贴近群众生活,为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使推普宣传活动雅俗共赏、为群众喜闻乐见,不断扩大推普周的社会影响力。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 推普周之前,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将继续制发本届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片,中央各大媒体和各地主要媒体都要在推普周期间刊发播出。各省(区、市)和各系统也可借助社会支持、利用自有条件自行制作宣传品,多渠道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推普周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效果。
  2.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与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协力合作,尽快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7月15日前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的活动方案确定今年的推普周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系统。推普周期间,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巡视、观摩、检查。
  3.军队和武警部队各级政治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并对宣传活动及成效进行总结。活动方案及有关情况,请及时报总政治部宣传部。
  4.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请于10月15日前将第14届推普周活动总结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推普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应向各自主管部门报送推普周活动总结。对活动特色突出、宣传效果显著的地区和行业,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扬。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教育部语用司 郝阿庆、吴蓓
  联系电话:010-66097038,66097810;传真:66096681
  电子邮箱:tuipuchu@moe.edu.cn
  
  
教育部          中宣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文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解放军总政治部     共青团中央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

附件2:
开封市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活 动 方 案
     
  2011年9月11日至17日为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也即将发布实施。我们要抓住推普周这个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宣传部、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广新局、团市委、少先队等部门及驻汴部队的通力协作下,为提升我市公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文化软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组织领导
  全市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公务员局、团委、军区、旅游、文博、少先队等部门组织的大力协助下,由各级语委具体实施,开展活动。
  二、原则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和语言文字等部门,要切实重视并认真组织推普周活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推普周列入宣传计划;今年要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主题,以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领域,努力营造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发展的社会语言生活。
  全市教育系统要在“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推普周系列活动;公务员局要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积极参与推普周的宣传和人人说普通话、书写规范字活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在广大指战员中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对于加强部队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推普周活动。
  三、主要活动及市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语委
  1、根据省教育厅等九部门下发的《教语办〔2011〕575号文件》精神,组织安排好全市第1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2、印发宣传周宣传材料。 
  3、与报社、电台、电视台合作,制作并报道我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系列活动。
  4、对全市推普周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助开封市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一条街”活动;协助全市旅游和文化系统开展具有地区和行业特点的宣传、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导游员、讲解员等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和服务水平,提升旅游景区、博物馆、展览馆说明牌的文字规范水平。
  5、积极准备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工作。
  6、请市语言文字专家作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专题报告。
  7、在全市开展一次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二)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三)市教育局
  1、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的推普宣传活动,重点围绕继承革命传统、诵读红色经典、讴歌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宣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开展。
  2、在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相关的活动。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宣传周期间,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府机关在推广和使用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及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带头说普通话的重要性。
  2、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及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语委(豫人[1999]36号)文件精神,配合开封市做好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积极准备开展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的培训和测试工作。
  (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宣传周期间,文化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内容,努力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推普周契机提升博物馆等讲解员普通话水平,加大说明牌文字规范化的检查力度,杜绝繁体字、异体字等出现在说明牌上。
  2、开封电视台负责播出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方面的公益广告。
  (六)市公务员局
  以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在宣传周期间宣传市直公务员应开展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工作,为开封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工作做好准备。
  (七)“窗口”行业
  1、建设、贸易、邮政、电信、旅游、交通、公安、民航、铁路、金融等“窗口”服务行业应结合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大力宣传把普通话作为服务语言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2、宣传周期间,在商场、宾馆、饭店、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营业厅、集贸市场和文化娱

Tags: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 通知 责任编辑:刘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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